全國統一咨詢電話:400-093-7879
10月23日,國家人社部官網發布消息稱,為從源頭上規范事業單位用人和工作人員履職行為,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建立了統一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回避規定著重加強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任職崗位和履職情況的監督約束,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的基本原則、回避種類、適用范圍、權限程序、管理監督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全文如下,一起來看。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